5.1.4灭火剂性能及充装要求
5.1.4.1灭火剂性能要求
全氟已酮灭火剂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5.1.4.2灭火剂充装要求
灭火剂充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灭火剂充装应符合XF1203的规定;
b)充压气体应采用高纯氮或超纯氮,且性能应符合GB/T 8979的规定;
c)充装后灭火装置中灭火剂含水率不应大于0.004%。
5.1.5启动和联动运行要求
5.1.5.1启动方式
5.1.5.1.1灭火装置应具有自动启动功能,也可增设手动启动或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5.1.5.1.2具有控制器的灭火装置,控制器应能正确显示装置的工作状态,发出灭火控制指令。在各种启动方式下,各有关控制阀动作应灵敏、可靠。
5.1.5.1.3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应有防止误动作的有效措施,并用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5.1.5.2启动和联动运行
灭火装置的启动和联动运行应准确、可靠。
5.1.6定位要求
具有自动行进定位功能的灭火装置,接收到火灾信号或启动信号后,应能自动行进至预设定位置,行进到达位置与预设定位置偏差不应大于60mm。行进时间与预设定时间偏差不应大于5s。灭火装置的行走装置性能应符合XF 892.1-2010中7.6.3.2、7.6.3.3和7.6.3.6的规定。
5.1.7绝缘性能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灭火装置上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与装置柜体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电源插头与装置柜体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
5.1.8环境适应性
5.1.8.1耐高温性能
按6.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灭火装置应运行可靠,且不应出现误动作。
5.1.8.2耐低温性能
按6.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灭火装置应运行可靠,且不应出现误动作。
5.1.8.3耐湿热性能
按6.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灭火装置应运行可靠,且不应出现误动作。
5.1.8.4抗振性能
按6.1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灭火装置及部件不应产生脱落、松动和结构损坏,启动灭火装置,灭火装置应运行可靠、无故障。
5.1.9抗电干扰性能
具有电气监控功能的灭火装置,灭火装置抗电干扰性能应符合XF 61-2010中6.5的规定,试验后灭火装置应运行可靠、无故障。
5.1.10灭火性能
5.1.10.1全淹没灭火性能
5.1.10.1.1灭A类火性能
按XF 499.1-2010中7.11、7.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灭火浓度见附录A,灭火装置应在喷射结束后60s内扑灭明火,10min内不发生复燃。
5.1.10.1.2灭B类火性能
按XF 499.1-2010中7.11、7.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灭火浓度见附录A,灭火装置应在喷射结束后30s内扑灭明火,1min内不发生复燃。
5.1.10.2局部应用灭火性能
5.1.10.2.1灭A类火性能
按6.13.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灭火装置应能在20s内扑灭明火,灭火剂喷射结束后10min内不发生复燃。
5.1.10.2.2灭B类平面火灾性能
按6.1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灭火装置自喷射开始至20s内应能扑灭明火,灭火剂喷射结束后1min内不发生复燃,喷射过程中燃料应无飞溅。
5.1.10.2.3灭B类立体火灾性能
按6.13.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灭火装置灭火剂喷射20s内应能扑灭明火,灭火剂喷射结束后1min不发生复燃,喷射过程中燃料应无飞溅。
5.2 控制器
5.2.1一般要求
灭火装置控制器性能应符合XF 61-2010中6.1的规定。
5.2.2报警功能
控制器应能接收火灾探测器和火警触发器件发来的火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在额定工作电压下,距离控制盘1m处,内部和外部音响器件声报警信号的声压级应分别在65dB(A)和85dB(A)以上,115 dB(A)以下。
控制器应具备自身故障报警、灭火装置灭火剂泄漏报警和储瓶高、低压力报警功能。
5.2.3信息传输功能
5.2.3.1灭火装置控制器信号接收装置应能接收装置灭火剂贮存容器质量、气压、液位等状态信号。
5.2.3.2具有远程监控通信功能的灭火装置,控制器应具有向平台传输数据功能。
5.3 灭火剂贮存容器及组件
灭火剂贮存容器及组件性能应符合GB 25972-2010中5.2.4~5.2.7的规定。
5.4 驱动气体瓶组
驱动气体瓶组性能应符合GB 25972-2010中5.3的规定。
5.5 启动气体瓶组
启动气体瓶组性能应符合GB 25972-2010中5.3的规定。
5.6 容器
5.6.1材料
容器材料应与全氟己酮灭火剂相容。
5.6.2容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要求
容器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应符合GB/T 150(所有部分)、GB/T 5099、GB/T 5100、GB/T 11640或缠绕气瓶标准的相关规定。
5.7 容器阀
5.7.1材料
容器阀组件中与灭火剂接触的材料应能与全氟已酮灭火剂相容。
5.7.2其余性能
容器阀其余性能应符合GB 25972-2010中5.5(除5.5.9)的规定。
5.8 驱动装置
5.8.1一般要求
驱动装置性能应符合XF 61-2010中第5章的规定,其中工作温度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
5.8.2信号传输性能
驱动装置应具有动作信号输出功能。
5.9 喷嘴
5.9.1一般要求
喷嘴性能应符合GB 25972-2010中5.6(除5.6.9)的规定。
5.9.2闭式喷嘴性能
闭式喷嘴的性能应符合XF 1149-2014中6.14.2~6.14.7、6.14.13、6.14.14的规定。
5.9.3全淹没喷嘴浓度分布性能
全淹没喷嘴浓度分布性能应符合GB 25972-2010中5.6.9的规定。
5.9.4局部应用喷嘴喷射特性
局部应用喷嘴喷射特性应符合GB 16669-2010中5.6.10的规定。
5.10 信号反馈装置
信号反馈装置性能应符合GB 25972-2010中5.15的规定。
5.11 安全泄放装置
安全泄放装置性能应符合GB 25972-2010中5.11的规定。
5.12 检漏装置
5.12.1基本性能
检漏装置的性能应符合GB 25972-2010中5.14的规定。
5.12.2信号传输性能
检漏装置应具有泄漏信号输出功能。
5.12.3防护等级
检漏装置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208-2017中IP54的要求。
5.12.4绝缘要求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检漏装置的电源端子与机壳之间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
5.12.5耐电压性能
检漏装置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耐电压性能,按6.15.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应出现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
额定工作电压大于50V时,试验电压为1500V(有效值),50 Hz;
额定工作电压小于或等于50V时,试验电压为500V(有效值),50 Hz。
5.13 低泄高封阀
低泄高封阀性能应符合GB 25972-2010中5.17的规定。
5.14 连接管
5.14.1材料
连接管应采用高压软管或耐压强度、抗冲击振动能力相当的金属管材。
与全氟己酮灭火剂接触的连接管材料应与灭火剂相容。
5.14.2耐低温性能
按6.1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连接管不应有裂纹、断裂等损坏。
5.14.3耐弯曲疲劳性能
按6.1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柔性软管不应有裂纹、断裂等损坏。试验后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连接管不应发生断裂或从连接端脱落。
5.14.4抗烧性能
按6.1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连接管在火灾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试验后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连接管不应发生断裂或从连接端脱落。
5.14.5非金属连接管老化性能
按6.1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非金属连接管不应有裂纹等损坏。试验后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连接管不应发生断裂或从连接端脱落。
5.14.6其他性能
连接管其他性能应符合GB 25972-2010中5.10.3、5.10.4的规定。
5.15 引发装置
5.15.1热引发装置
热引发装置性能应符合XF 602-2013中6.19.2的规定。
5.15.2电引发装置
电引发装置性能应符合XF 602-2013中6.19.1的规定。
5.15.3探火管
探火管性能应符合XF 1167-2014中6.3的规定。
5.16启动组件
启动组件性能应符合XF 602-2013中6.20的规定。
5.17 电源
5.17.1供电能力
灭火装置电源供电能力应符合XF 61-2010中6.2的规定。
5.17.2电源电压
5.17.2.1灭火装置应能在电源额定电压值的85%~110%范围内正常工作。
5.17.2.2主备电源电压低于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5.18 电气功能
5.18.1灭火装置应具有对电气控制回路、报警回路的故障监视功能,能够对回路中短路或断路故障进行报警显示。故障排除后,故障显示能自动恢复至初始状态。
5.18.2具有多个报警指示装置回路的系统,一个报警指示装置回路发生断路或短路故障,不应影响其他报警指示装置回路的正常运行。
6、试验方法
6.1 试验要求
对灭火装置和部件的性能检验,应参照被检样品的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条件,按本文件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任何部件的气密性试验项目,均应在液压强度试验之后进行。除另行注明外,本文件规定的试验应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即:
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湿度:45%~75%;
c)大气压力:86kPa~106kPa。
6.2 外观质量检查
6.2.1对照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目测或采用通用量器具,检查样品的结构、尺寸、灭火剂和充压气体、贮存容器等。
6.2.2检查样品工艺一致性情况,目测有无加工缺陷、表面涂覆缺陷、机械损伤等。
6.3 含水率试验
按GB4396-2005中4.2.2规定的方法进行,记录灭火剂含水率。
6.4 装置启动和联动试验
6.4.1试验准备
试验应在20℃±5℃的环境下进行,根据灭火装置结构特点进行下列联动试验。每次试验前均要检查装置是否安装完好,必要时,按表1规定的压力值向容器内充装压缩空气或氮气。
6.4.2自动控制状态下的联动试验
含有控制器的灭火装置,将装置设置为自动模式,对控制器施加模拟火警输入信号,使控制器自动启动灭火装置驱动器,调整喷洒装置状态,打开容器阀,喷放压缩气体。
悬挂式和探火管式等不含有控制器的灭火装置,设置高温条件触发引发装置,打开容器阀,喷放压缩气体。试验期间和试验后,检查灭火装置。
6.4.3手动控制状态下的联动试验
含有控制器的灭火装置,将控制器由自动转换为手动模式,对控制器施加模拟火警输入信号,持续1min,灭火装置的驱动器应不会自动启动。用手按下“紧急启动”按钮启动驱动器,打开容器阀,喷放压缩气体。试验期间和试验后,检查灭火装置。
6.4.4机械应急操作状态下的联动试验
启动机械应急操作机构,使容器阀动作,喷放压缩气体。试验期间和试验后,检查灭火装置。
6.5 定位功能试验
按生产单位设计要求在试验空间中选定一位置作为预设定位置。分别在自动和手动状态下启动灭火装置,使灭火装置行进至预设定位置。每种状态下分别进行10次试验,记录灭火装置到达位置与预设定位置的最大距离偏差和时间偏差。
6.6 绝缘电阻试验
按XF61-2010中7.2.5规定的方法进行,记录试验结果。
6.7 耐高温试验
将灭火装置按设计要求正确连接并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灭火装置置于温度50℃±2℃的环境中,保持16h,试验过程中观察灭火装置动作状况,记录灭火装置运行状况。
6.8 耐低温试验
将灭火装置按设计要求正确连接并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灭火装置置于温度-10℃±2℃的环境中,保持16h,试验过程中观察灭火装置动作状况,记录灭火装置运行状况。
6.9 耐湿热试验
将灭火装置按设计要求正确连接并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灭火装置置于温度40℃±2℃、相对湿度90%~95%的环境中,保持96h,试验过程中观察灭火装置动作状况,记录灭火装置运行状况。
6.10 抗振性能试验
按GB25972-2010中6.12规定的方法进行,记录试验结果。
6.11 抗电干扰试验
按XF61-2010中6.5规定的方法进行,记录试验结果。
6.12 全淹没灭火试验
6.12.1灭A类火试验
按XF499.1-2010中7.11、7.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灭火浓度见附录A,灭火装置应在喷射结束后60s内扑灭明火,10min内不发生复燃。
6.12.2灭B类火试验
按XF499.1-2010中7.11、7.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灭火浓度见附录A,灭火装置应在喷射结束后30s内扑灭明火,1min内不发生复燃。
6.13 局部应用灭火试验
6.13.1局部应用A类灭火试验
6.13.1.1试验模型
试验模型应符合GB4351.1-2005中7.2.1的规定。
6.13.1.2试验条件
试验在室内进行,实验室具有足够的空间,通风条件满足木垛自由燃烧的要求。将喷嘴按设计要求与灭火装置正确连接,并使其处于准工作状态。
在引燃盘内倒入深度为30mm的清水,再加入规定量的92号汽油,将引燃盘放入木垛的正下方,点燃汽油,当汽油燃尽,将引燃盘从木垛下抽出,让木垛自由燃烧60s,启动灭火装置,记录灭火情况。
6.13.2局部应用B类平面火灭火试验
6.13.2.1试验模型
试验模型符合GB4351.1-2005中7.3.1的规定。
6.13.2.2试验条件
试验可在室外进行,风速不大于3.0m/s。将喷嘴按设计要求与灭火装置正确连接,并使其处于准工作状态。
试验时油盘置于地面,喷嘴安装高度、安装角度及与油盘的距离等按设计要求布置。油盘内加入规定量的92号汽油和清水,点燃汽油,预燃60s,启动灭火装置,记录灭火情况。
6.13.3局部应用B类立体火灭火试验
6.13.3.1试验模型
试验模型为钢架、方形油盘、方形槽和钢制屏封,如图1和图2所示。钢架外形为长方体支架,由上部、中部和下部三层矩形框架和四根竖向支撑构成,矩形框架、角支撑和中间支撑的材质均为角钢。钢架平面尺寸为0.8m×0.8m、高1.4m,三层距地距离分别为0.4m、0.9m和1.4m。
方形油盘共15个,每个油盘的平面尺寸为0.20m×0.20m、高0.15m。方形槽的平面尺寸为2.08m×2.08m、高0.3m;钢制屏封为长方形铁板,尺寸为宽1.04m、高2.08m、厚0.03m。
钢架每层放置5个油盘,分别位于4个角落和正中位置。钢架放置于方形槽中间。方形槽外围竖放8块钢制屏封,把方形槽四周全部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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